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历史
1、沈阳师范大学的法律系历史悠久,早在1996年9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民商法硕士学位授予点,成为当时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中极少数具备法学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院校之一,而且是唯一一个专注于民商法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位于辽宁沈阳的沈阳师范大学,其经济与管理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可追溯至1953年。作为学校早期成立的学院之一,它见证了五十多年的风雨变迁。起初,这个教育部门被称为政治教育系,其名称在1993年6月经历了一次改名为政治法律系的演变。到了1995年9月,它进一步发展为政治经济系。
3、沈阳师范大学的历史变迁始于1951年,其前身是东北教育学院。在1953年,学校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成为东北地区最早建立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也是建国后最早建立的一批高等师范院校之一。著名教育家董纯才、车向忱、吴伯箫等先后担任学校主要领导,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沈阳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沈阳师范大学创办最早的院系之一,迄今已有50余年的历史。最初名为政治教育系,1993年6月更名为政治法律系,1995年9月改称政治经济系,2003年4月撤系建院正式更名为经济与管理学院。
5、沈阳师范大学拥有教育学、历史学、法学、文学、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和专业方向。其中,教育学作为学校的传统强项,拥有强大的师资团队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历史学、法学、哲学等人文社科类专业也设置得较为全面,深入探讨了中国古代以及现代社会的思想、法律、政治等多个方面。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自1993年成立以来,已经成功培养了四千多名法律专业人才,他们成为了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截至2011年5月,学院在校学生总数达到1500多人,包括21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35名本科生以及109名在职法律硕士。学院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核心,致力于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自1993年至今已毕业各类学生四千余人,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截至2011年5月,在校注册学生15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4人,全日制本科生735人,在职法律硕士109人。学院坚持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目标,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自二十载以来,始终坚持其博学厚德,求是笃行的办学理念。学院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一批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求的实用型与复合型法律人才。本科教育被视为核心,学院将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点,致力于提升教学质量。
沈阳师范大学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不仅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还注重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职业道德,以期他们在法律行业中成为佼佼者。毕业生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广泛的知识视野,深受各行业单位的欢迎和认可。总的来说,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在服务社会和培养法律人才方面,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为我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沈阳师范大学的法律系历史悠久,早在1996年9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民商法硕士学位授予点,成为当时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中极少数具备法学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院校之一,而且是唯一一个专注于民商法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
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强大且多元,其教师团队结构优化,学历层次显著。学院内汇聚了7名资深的教授,17名富有经验的副教授,以及14位富有教学经验的讲师,加上2名专业实验教师,整个队伍中有26人具备博士学位,显示出高学历背景。
2、近五年来,法学院教师出版专著近70部,发表论文240多篇,科研立项90余项,科研获奖100余项。法学院师资队伍具有高学历、年轻化的特点,是一支潜力巨大的师资队伍,在辽宁省法学学科师资队伍中居于领先地位。
3、其次,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一批优秀的法学教授和学者,他们在法学研究和实践领域具有较高的水平和丰富的经验,为学生提供了较好的学术指导和发展空间。
4、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自1993年成立以来,已经成功培养了四千多名法律专业人才,他们成为了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截至2011年5月,学院在校学生总数达到1500多人,包括21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35名本科生以及109名在职法律硕士。学院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核心,致力于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5、宋智慧,一位才华横溢的女性学者,以其深厚的法学造诣在学术界独树一帜。她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目前在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的职务,同时也是一个备受尊重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宋智慧的研究领域专注于商法和经济西法,她的专业知识和独到见解为这两个领域带来了深刻的洞见。
6、沈阳师范大学的法律系历史悠久,早在1996年9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民商法硕士学位授予点,成为当时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中极少数具备法学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院校之一,而且是唯一一个专注于民商法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发展目标
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自二十载以来,始终坚持其博学厚德,求是笃行的办学理念。学院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一批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求的实用型与复合型法律人才。本科教育被视为核心,学院将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点,致力于提升教学质量。
2、沈阳师范大学律师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律师精英,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且高效率的现代化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学院积极探索适合辽宁省律师业发展的新教育模式,定位为立足辽宁省,辐射东三省的律师教育核心基地。
3、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选择专业时,个人兴趣是关键因素。若对经济领域有浓厚兴趣,沈阳师范大学的国际商学院是个不错的选择。尽管商学院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但学生整体素质水平一般,教学投入较大,导致学费相对较高。商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最大的学院之一,教育资源相对丰富。
4、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1996年4月,法律系凭借优异表现,成功获得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批准,成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中第三个拥有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专业。进入21世纪,法学院的民商法专业不断升级。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机构设置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行政机构、教学机构和研究机构。行政机构是学院日常运作的核心,包括院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等。这些机构负责学院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为学院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
学院下设理论法学系、民商法学系、刑法学与诉讼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四个系,以及法学研究所和司法制度研究所,设有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中心和法学实践教学中心等三个中心。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育资源丰富,其专业设置独具特色。学院的核心本科专业为法学,下设五个细分方向:民商法学、律师法学、法制新闻、国际法学和知识产权,为学生提供了多元化的专业选择。
沈阳师范大学有法学院、古生物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粮食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等学院,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本科专业(包括5个专业方向,即民商法学方向、律师法学方向、法制新闻方向、国际法学方向、知识产权方向),6个硕士学位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怎么样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具有较好的教学质量和学科实力。首先,该专业的课程设置较为完善,涵盖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领域,为学生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学知识体系。同时,学院注重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选择专业时,个人兴趣是关键因素。若对经济领域有浓厚兴趣,沈阳师范大学的国际商学院是个不错的选择。尽管商学院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但学生整体素质水平一般,教学投入较大,导致学费相对较高。商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最大的学院之一,教育资源相对丰富。
沈阳师范大学的法学专业享有较高的评价。这主要得益于该系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他们不仅学识渊博,而且教学经验丰富,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此外,学校还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教学设施,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持。
不错。沈阳师范大学法学系在法学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具有一支高素质、优秀的教师团队,他们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理念先进。该系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和实践平台,为学生的就业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